各位老师:
根据审计整改要求,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,现对发票报销期限作如下调整:
《南京晓庄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》中原报销期限(票据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上年的1月1日)调整为次年4月30日前完成报销(2024年开具的发票可适当延长至2025年5月15日前提交)。逾期将无法报销。请大家务必合理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销手续。
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!
财务处
2025年4月18日
各位老师:
根据审计整改要求,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,现对发票报销期限作如下调整:
《南京晓庄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》中原报销期限(票据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上年的1月1日)调整为次年4月30日前完成报销(2024年开具的发票可适当延长至2025年5月15日前提交)。逾期将无法报销。请大家务必合理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销手续。
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!
财务处
2025年4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