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晓庄学院财务处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,是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,在学院分管校长的领导下,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。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、财政法规和会计制度,结合学校情况,制定学校内部的财务规章制度、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实施细则,保证学校的资金运行以及会计监督等项工作的管理机构。下设:会计核算科、预算管理科、收费管理科、基建财务科。

 财务处工作职责:
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和会计制度,负责起草、修订学校的财务制度和实施细则。

2.负责财务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工作,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,积极组织业务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,充分调动全处人员的积极性,努力提高财务管理、会计核算和服务水平。

3.负责编制全校经费收支预算并控制、监督学校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,对经济活动的过程进行跟踪、控制和评价,科学开展财务分析和预测。

4.研究有关政策,积极争取政策优惠和资金投入,多渠道筹集资金,合理调度资金,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,增加学校收入。

5.做好会计核算工作,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地反映学校各项资金的活动情况,规范学校各项资金支付程序,确保学校资金安全,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、报送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提供。

6.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,按要求编制各类报表、年度财务决算,按时编制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。

7.负责核定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,监督和规范收费行为,对其合法、合规性负责。

8.负责各类财务票据的购领、保管、发放及缴销等工作,负责学校财务专用章及部门公章的保管工作。

9.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,定期造册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。

10.负责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工作,按照基金会的办会宗旨和业务范围,积极参与多渠道募集办学资金。

11.财务处作为实施内部控制的牵头部门,结合学校特点,重点关注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中的重大风险,认真贯彻落实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》。

12.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,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,创新财务管理手段,提升财务管理水平。

13.做好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