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部门:
南京市财政局《关于2022年度年终关门事项的通知》:在市财政截止支付时间前不能及时支付的,市财政局将统一撤销、清理。为确保财政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,保障学校教学、科研及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报销收单时间安排。使用财政专项经费的报销于2022年11月28日起停止报销收单;使用非财政专项经费的报销于2022年12月6日起停止报销收单。为确保年末报销工作平稳有序,从2022年11月9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,财务处每周一、二、三、四在方山校区,周五在莫愁校区报销收单。届时网上预约报销及网上查询系统将暂停使用,已经办理网上预约但未能在报销收单截止日前报送的预约单据,财务系统将在结账和初始化时做统一清零。
2、工资、预发绩效审核时间安排。2022年12月6日前完成工资审核,12月7日起开放绩效预约,12月12日上午11点关闭。12月份不安排劳务酬金报销审核。
3、往来款项的清理。2022年11月30日之前各学院、部门及个人的借款,请尽快办理报销还款手续(有借款但尚未结算或归还的单位与个人,将不再办理借款)。请各学院、部门通知借款人或经办人,在12月27日前办理结算或还款手续。
4、专项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。有专项资金预算的二级学院、职能部门负责人请进一步加强组织规划与协调,加快推进项目招投标工作和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。2022年11月24日前完成招投标的,11月24日前必须到财务处、国资处办理资金配置手续,11月30日上午11点前完成资金支付。2022年11月24日之后完成招投标的,2022年不予安排资金,2023年按照财政资金到位进度予以安排。
5、2023年1月份财务正常办公时间另行通知。
请各单位务必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,确保学校教学、科研及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财务处
2022年11月9日